特色农业网

欢迎访问特色农业网

特色农业网

您的位置: 首页 > 农业资讯

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也很重要——致全省渔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2024-04-17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尊敬的渔民朋友们: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渔民、船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严防越界捕捞,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真诚向您提示:

  

  一、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依法参加专业技能培训,通过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或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培养自觉守法意识、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做到人人知风险,懂自救。

  

  

  

  二、加强冬季渔船保管

  

  

  目前,已进入冰封期,大家要遵守渔船停泊管理制度。边境渔船要尽量集中依靠,内陆渔船无集中停泊条件的可以拉回家中自行保存,要注意防火、防盗,保证渔船安全,做好通信设备等保管工作,注意防止丢失。

  

  

  

  三、做好渔船维护工作   

  

  

  利用冬季渔船停产时机,做好渔船自检修护工作。一是做好船体结构检查,特别注意检查船体原来破损处、缝隙处的修补情况,降低渔船出航后船体进水风险。二是检查封闭仓,确保前后封闭仓完整,无漏点。三是做好渔船主机检查,预防主机故障。

  

  

  

  四、遵守作业相关规定

  

  

  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捕捞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无冰封期捕捞作业许可证的渔民禁止上冰生产作业,否则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甚至吊销捕捞许可证。养殖企业开展冬捕的要按照冬捕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在冬捕冬钓口、未封冻水面、冻层较薄等危险区域设置好警示标示,坚决遏制人员落水伤亡事件发生。

  

  

  

  五、严防边境渔民越界 

  

  

  边境渔民要积极参加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宣传培训学习,严格遵守边防管理制度。严禁冬季违规作业,严防渔民越境捕捞或开展走私等行为。要充分发挥渔民间互相监督作用,如发现渔民有越界倾向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共同维护好边境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79/202401/c00_3170567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