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开展2024年养殖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期,邕宁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辖区内养殖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4年4月15日,共向养殖场累计发放《畜牧兽医行业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明白纸》80份,渔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35份,指导养殖业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共40份,签订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承诺书40份,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多份,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加强养殖场安全生产教育。加大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加强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与各养殖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养殖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负责人各项安全生产职责,经常督促、检查各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场所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和整改发现的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养殖场内要求设立有安全警示牌;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检查台账记录,确保追根溯源工作;重申本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履行法定义务,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为企业的首要任务。
二、检查水产畜牧养殖设备,加强整改力度。对养殖(加工)管理房、养殖房(车间),做好消防、用电的安全防范,防止电路老化并及时更新,检查养殖基地内水、电、路等基本设施。在渔业生产装备中,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增氧机、投饵机、水泵以及照明等基础设备,督促养殖户及时整修更换;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塘堤、养殖房、进排水沟等养殖设施,督促养殖户及时进行加固,防止大雨和大风摧毁养殖设施。畜禽养殖业场检查投料系统、饮水系统、温控系统等,对可能存在隐患的设备,督促养殖场及时整修更换。检查栏舍、化粪池、沼气池、贮液池、贮粪池、沉淀池、化尸池、发酵池等养殖设施,对可能存在隐患的,督促养殖场及时修整加固,防止粪污泄漏。同时定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中,注意施工安全。
通过此次排查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辖区内养殖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同时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有所提高。下一步,邕宁区将持续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实现养殖业安全生产全覆盖。
到那楼镇罗马村生猪养殖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隐患排查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nn/t18331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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