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防城港市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5月1日10时许,刚把渔船停靠企沙渔港不久的渔民吴德辉正和家人们清洗鱼舱,整理并封存网具,等待下一个开海季的到来。
5月1日12时起,我市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渔船有序停靠在企沙渔港。
根据统一部署,我市于2024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为期3个半月;休渔范围是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休渔期间,禁止一切休渔渔船离港。按照“船进港、证集中、网入库、人上岸”原则,休渔渔船进港停泊后,网具必须封存,相关证件必须上交集中管理。
渔船有序停靠在企沙渔港。
当天上午,记者在企沙渔港码头看到,进港渔船整齐有序停靠码头,渔民们开始修整渔具,海面上的渔船也在陆续归港。港口区渔政大队执法人员上渔船向渔民宣传讲解渔业法律法规和伏季休渔制度,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据统计,2024年我市应休渔渔船共2171艘,其中捕捞渔船276艘、捕捞渔排1893 艘、捕捞辅助船2艘。
5月1日上午,港口区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在海上巡航执法。
据港口区渔政大队负责人介绍,休渔期间,渔政部门将严格落实除钓具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休渔的规定,加强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和海上巡航执法,并结合智慧渔港系统加强港口、锚地、渔船停泊区的监控,防止休渔渔船违法出海生产,加大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渔船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抓好休渔期水产品流通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集贸市场检查和网具生产、经营企业排查,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渔获物和生产、经营禁用渔具的违法行为,防止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流入市场。
休渔期间,渔政部门除了开展日常海上巡航执法外,还将组织渔民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落实消防和防台风预案,扎实做好渔民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安全度休。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fcg/t183754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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