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抓实“四项举措”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近年来,中卫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作用强、品牌效应大、经营方式活、辐射范围广等特点。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达1721个,合作社成员突破6.85万个,占农户总数的23.7%,辐射带动农户12.63万户。
一是抓实服务和指导,助力产业高效发展。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重点培养105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在服务和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分产业、分专业提供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方面重要保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7家、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56家、市级示范合作社91家、县级示范合作社451家。
二是抓实培养和引进,提升专业素养能力。积极组织经营主体参加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专题培训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班、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区级调训班等培训,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机械化生产、农村电商、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2023年以来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0人次,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650人。沙坡头区、海原县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能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
三是抓实评估和监管,促进项目落地见效。2023年起,对全市申报宁夏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和宁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经营主体全面进行资格评估,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调研,切实控制同类型项目的数量,杜绝项目“同质化”。优先确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84个,遴选社会化服务托管实施组织104家。
四是抓实销售和营销,实现群众增收致富。组织5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加宁夏品质精品“中国行”活动,实现线上线下销售收入234.6万元。组织1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十五届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小米、苹果、马铃薯、小茴香等5个特色农产品获得博览会金奖。为进一步推广中卫农产品,拓宽农民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在全区预制菜推介会、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旅游行(夏季)精品景点线路《沙漠水城 休闲乡村夏日游》推介会、农民丰收节等多种大型活动上开展农产品展销。据统计,各类示范社资产总额达29.6亿元,2023年经营收入5.2亿元,盈余分配2.34亿元,带动农户7.74万户,联农带农效果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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