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到柳州开展2024年“春耕护农”专项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假劣农资等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2024年全区春耕春种春防工作开展。2024年4月2日至3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械化管理处二级调研员黄剑秋组长率检查组到柳州市开展2024年“春耕护农”专项执法行动,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韩良俊带队陪同开展工作。
本着“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移交一批涉刑线索、打掉一批制假窝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目标去,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柳城县、融安县的农资市场、苗木基地开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执法检查。种子种苗检查以水稻、玉米、蔬菜、西瓜为重点品种,以制种基地、种子经销集散地、城乡结合部和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加工、包装为重点环节,加强种子市场执法检查;农药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农药经营企业资质。是否执证经营,是否非法经营,是否有禁用农药,是否超范围经营需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过期农药等行为。二是检查农药经营企业台账。是否建立有销售台账,重点检查限制使用农药是否专柜存放。肥料执法检查,深入农资市场、集散地、生产经营单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小作坊、黑窝点、重点监督乡村流动省份商贩。重点检查复合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及违反《肥料标识内容和要》。(GB18382-2021)规定的行为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lz/t1824303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